您好,我在今年5月10号入职于一家私营企业,于7月10日提出辞职,7月16日正式离职,入职期间,曾要求该企业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直至离职都未签订,入职期间未缴纳社保,现在离职大概2个多月时间,曾要求该老板结清剩余工资,至今未付,已经投诉至劳动局,劳动局也多次电话联系该老板协商,都以忙,没时间,不在家,没钱等理由推脱,他后来要求私下协商,但又是以忙为借口推脱,现在我决定不再接受私下调解了,现在我决定劳动仲裁,要求他支付剩余足额工资,未签订合同的2倍工资,以及未缴纳的社保福利,因为我现在也只是网上查找的方法,具体实施我不知道该如何做,是不是可以委托律师
2021-05-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