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喻章富由于一个偶然相识,并于2015.05.08领取结婚证,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好吃懒做,好赌,快二年了才做事五六个月,至使生活窘迫,脾气爆燥,拳脚相向(有录音为证),我提出离婚而他还威胁,安全受到恐吓,由于一直是我租房,他赖着不走,白吃白住不出房租水电,甚至生话费都是由我承担,我已无法忍受,请求法律支持。注明:我们无共同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他户籍:贵州遵义绥阳县洋川镇,我的户籍:湖南株洲芦淞区白关镇姚家坝,我怎样才能顺利离婚了?离婚诉讼递交到哪呢?
2020-04-14 09:40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