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村里另外两人在祁阳县黎家坪镇的自有宅基地上建房并对外出售了18套,整个房子建销下来并没有盈利。2018年8月被县公安局拘留,说是犯了其他诈骗罪,三人最少的被关了10天,长的关了20几天,最后一起交了70万元才被释放出来,此案一直没有结案长达三年时间也没有撤销案件,一直背负此罪,不知道会怎么样,直到今年4月决定到县信访局信访,信访局不受理,把我们转到县公安局信访办,2021年6月7日县公安局给了一个信访处理书,处理意见是撤销案件,我想问一下他们这种方式合法吗?交的70万元是根据什么来的,可以要回来吗?我们本身都是农民,而且60岁了没有生活保障,受的影响太大了,恳请给予指导,我们应该怎么做?
2021-06-18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