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女双方17年前离婚,双方各抚养一孩子,但十几年后男方与其子做亲子鉴定,发现此子不是其亲子。 因此想要起诉女方,归还此子的抚养权,可能还想索要赔偿。 女方得知后,私下试图和解,愿意抚养孩子,男方在协商过程中并没有说到赔偿问题,而有想要挽回其亲女的意向。 因女方抚养的女儿已经成年,所以其监护权实际上已经不存在。 其女儿于父母之间调解,因父亲的自私而无法与之相处,决定不与父亲联络。 男方因而有起诉的意向。 请问,男方的诉求大致会是什么呢?赔偿的可能性大么? 可以的话请用短信回复,麻烦了。
2017-12-24 23:37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具体的需要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