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我已离异,与前妻育有一子,12岁上小学,归女方抚养并已改姓。离婚协议注明“男方每月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如孩子仍在北京XX私立学校上学,学费由男方支付,直至孩子离开北京为止,转为每月3000元抚养费。)” 请问,目前私立学校中学部涨价至一年十几万,无力承担,另本人也已再婚,有房贷,生活压力大,希望将学费转为每月3000元。法律是否允许,若被起诉我该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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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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