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儿子去世,保险公司应支付给父母所得赔偿款由大儿媳妇代领,2016年父亲因病住院,大儿媳妇拿部分医药费,2016年底父亲去世,父亲的保险赔偿金变为遗产,母亲及二儿子索要赔偿金将其大儿媳妇起诉,大儿媳妇以交医药费为由扣除部分赔偿金(注明:交医药费时并没有说明是从赔偿金里扣除),法院判决允许扣除医药费,这个结果合理吗?分配是按照母亲,大儿媳妇,二儿子三份平均分配
2021-01-15 14:51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