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离婚不到半年,有一套房子给了女方,有一套房子没分,女方也不还贷款

2024-08-21 06:5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在离婚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应当成为另一方需要偿还的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一套房子和未分配的房子,如果该房产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无论是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该房产都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没有明确表示同意将该房产给对方,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处理,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至于未偿还的房贷,通常情况下,如果该房贷是用于购买房屋或装修等共同生活所需支出,则应视为共同债务,并且双方都有义务偿还。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尚未明确表达同意将该房产给对方,所以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偿还房贷。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8-21 06:57:0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107今日律师解答 45355

相关推荐
离婚,孩子一人一个,财产不要,律师费 1回答
没有结婚证怎么样才能离婚, 有人说先要办结婚证才能离婚对吗? 户口还在男方户籍上怎么办? 1回答
本人未婚生子,现跟孩子爸爸过不下去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给我吗? 1回答
我想离婚,对方也同意了,就是因为一套房子的问题现在又不同意了,没有什么共同债务,就有一套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当时买的时候他父母出了30万,我俩出了25万,我父母出了十几万,登记在我父母弟弟妹妹名下,现在他现在就想要分这套房子,现在怎么办 1回答
我是父母的养女。我父亲死后,我父亲的兄弟把我父亲所有的证件都给拿走了。我应该怎样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孩子抚养费问题,男方7年半未负责任,从未出现。现提出付1200/月,他现底薪5000,那前七年半抚养费怎么算? 1回答
我谈的这个女朋友,她妈妈具备资格在北京买房,我不具备资格,现在想在北京买房,然后两家共同出资买房,共同首付,房贷后面我应该还的会多点,这样的话,我家里担心啊,因为房本名字是她妈妈,没我,要是以后闹不愉快,这么一大笔钱投入就损失大了。请问部分首付款、还贷款从我卡里出,记着流水,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1回答
已经离婚,离婚不到半年,有一套房子给了女方,有一套房子没分,女方也不还贷款 1回答
结婚快一年了,性格不合想离婚,老公和他姐想退回全部礼钱回去,他姐说礼钱是找人借的,但是他家条件很好,他们家有房有车但不是我老公的,如果离婚礼钱真的需要退还吗? 1回答
夫妻双方签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去民政局,自己手写生效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