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有一对夫妻生了俩个儿子,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话,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今年上半年在市婚姻登记处签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是太儿子归男方抚养并监护,小儿子归女方抚养并监护,在本市城区购买的商品房归大儿子,男方补偿女方拾万元整,两年付清。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可是近期女方强行从男方家抢走了大儿子,并要争夺那套商品房。请问:1、男方应该怎样做?2、离婚协议书是否受法律保护?
回答数: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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