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拆迁,我跟老公婚后房子才分下来,分的购房款全额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拆迁的老房子是他爸妈给建的,由于某些原因户主写的是他哥哥名字,一共三套房子,后来分购房款时候他爸妈说房子哥哥弟弟一人一半,后来哥哥拆了一套半房子给我老公名下了,我要是离婚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5-02-17 21:32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并且该房产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也应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拆迁老房子的情况,虽然该房产属于您丈夫父母建造,但其产权人已由他们改为您丈夫的名字,这表明该房产已经转移到了您丈夫的名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否则它通常被认为是个人财产。 然而,请注意,最终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条文来确定。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讨论,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