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将孙子遗弃在政府部门是否违法。孩子的父亲离异并取得了监护权,但因违法现已在服刑期间,现由其父母亲和孩子共同居住,老人以年老多病为由,向民政部门提出办理低保,经信息核查出有退休金且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老人现在要将孩子扔在政府,是否违法?据本人来电介绍,孩子母亲在离异后就没有再联系,也不提供抚养费。
2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老人以年老多病为理由要求将孩子交给民政部门办理低保,那么这可能构成遗弃行为。遗弃是指父母或者其他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追究。 至于孩子的父亲离异并取得了监护权,但他因为违法而正在服刑期间,这意味着他不具备承担抚养责任的能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监护权应当由具有抚养能力的成年人来行使,而不是让老人来代替。 此外,由于孩子的母亲没有提供抚养费用,这也构成了遗弃孩子的行为,同样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相关机构沟通,寻求帮助,并确保孩子得到妥善照顾。同时,也应积极寻找合法的方式解决家庭纠纷,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