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宝产前产检都是正常的,距预产期前十多天前做产检时发现胎儿情况不好,县医院不予接收,让孕妇自己去上级医院进行检查(距离上级医院100多里路)。下午检查县医院发现胎儿不好,直至晚上8点多胎儿才剖腹出来,后来主刀医生胎儿要早点出来就好了,现在小孩诊断出是缺血缺氧性脑瘫。请问在这过程中县医院在发现胎儿危险的情况下没有进行有效的施救是不是有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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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及时的进行救助,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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