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对方结婚八年,育有两女,大女儿七岁,小女儿四岁,现因种种,深觉两人不合适继续维持夫妻关系,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结婚证件毁了。2016年以男方名义贷款买了86平刚需房,男方从不插手带小孩,一直家婆和我之间轮流照顾两女,现因家婆年龄身体等原因,遂无法帮带,交由我全职来照顾,家里经济来源主要靠男方,男方脾气暴躁,曾在情绪极度不稳定的情况下做出伤害女儿的行为,被我制止未遂,请问这种情况离婚我能得到女儿的监护权吗
9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如果您的婚姻已经破裂,且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条件等。考虑到孩子目前的情况,如家婆身体原因难以照顾,以及您本人作为母亲承担双亲责任的事实,您可能具有较高的抚养权主张。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并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