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许昌襄县人,他是漯河临颖人,我们结婚一年多,多次催他办结婚证,他总是找借口不给我办结婚证,俺家的户口本他拿着至今没有给我,他有家暴,曾多次殴打我,在法庭上他不承认,我拿出他写的不打我的保证书,他都不承认!结婚前买的车,他也给我抢走了,结婚前他给我打的上培训班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还有我买车时他赠予我的钱,他都说是给我的彩礼!加上彩礼共计88290元,在襄县法院我吓得打颤,错过了为自己合理辩解,判返还他4万元,说我的车跟彩礼不是一个法律关系,我要车需要到临颖法院。在许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没有给我机会,像是走个过场,判维持原判!无奈我就去临颖县法院要求返还车辆,结过判属车共于同产财
2025-03-23 08:03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和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且考虑到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同时,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判决结果不合理,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寻求其他途径寻求救济,比如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或者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 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诉讼事宜。 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收集证据,充分准备,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