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来自韩国注资工厂的女性管理者,从入社公司从天津搬到盐城共工作了9年半。平时没有请假除了年假以外,结婚7年,三次工作时候宫外孕流产,迫于家里压力,今年准备要孩子,12月11日开始和上级领导请了两周的假去南京医院做试管促排取卵和移植,由于我的身体毕竟特殊,医生建议休息两周后再去上班,并给开了病假证明,现在公司人事部领导不想让怀孕后的女性在公司上班,加上有点私人恩怨,给我记了旷工,我请假日子医院都是开的病假证明,他们也不给我按病假来算考勤,昨天我已经检查过已经属于怀孕状态,人事部一直为难我,接下来的工作也不好做,我的诉求是离开公司,并有一部分赔偿,麻烦您给出建议
2021-01-07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