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个私人的物业单位工作,我是应届毕业生,8月份进入的这个单位,两个月就转正,但我的社保是从转正了才开始交的,但是他当时是承诺只要录用就交社保的,而且进入这个单位的时候我还在哺乳期,目前我的孩子才9个月,这期间也不断的有一些加班。现在我想离开这个单位,但是他们要求我提前一个月打报告,并且直到新的人员到岗才允许我离开,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我自己
2020-11-16 11:12哺乳期经常加班违反劳动法,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以加班为由可以直接通过劳动局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