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在结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了一套房,在我们结婚后,男方父母把贷款银行卡给了我们,我们还了半年左右后,他父母选择赠与给男方,但是贷款还差20万,然后女方借了15万,男方借了五万,结清贷款。之后去房管局赠与男方。男方拿到房本后添加了女方的名字,属于共同所有。后来男女双方把房子拿去做了抵押经营贷。女方是主贷人,现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女方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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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只需要证明婚后有一期还款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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