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钱,借款协议上有个人签名和一家公司公章,但打款都是到他个人账户上,他支付利息也是从个人账户上打来,能直接起诉自然人吗?
2024-09-03 01:16可以起诉借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书面的借款合同或者口头约定,且借款人已经实际收到款项,则该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借款协议上的印章是公司的,但是借款实际上是由借款人自己使用的,因此借款协议仍然有效。如果您认为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您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借款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债权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