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父母带款够房婚是女儿名字婚后女方父母继续还带女儿离婚男方能分到财产
15天前在婚姻关系中,房产的归属通常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除非有明确约定或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但需要考虑其是否属于赠与性质。 如果婚前女方父母以自己的名义为女儿购买了房产,并且该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此时,若女方父母继续偿还贷款,则也应当视为对女儿的赠与,因此该部分贷款也应当属于女儿的个人债务和资产。 关于离婚时如何分配这些财产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通常是基于平等原则进行的。这意味着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没有特殊约定,任何一方都不享有优先获得另一方财产的权利。 在具体操作上,如果房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而另一方未出资购房,则该房产原则上应该归出资的一方所有。然而,如果双方都有投资行为并均等承担了相应责任,则可能需要按照公平原则来确定最终的财产份额。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以及后续发生的还款义务,具体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实际投入比例等因素。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家庭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详细、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