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 婚后夫妻购买的房子,男方的父母给出了以往儿子的银行卡里汇款30万,然后夫妻拿着银行卡到售楼部支付的首付,剩下的房款是夫妻用妻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子,购买合同上写的夫妻二人共同的姓名,妻子名字在先,丈夫名字在后,购买房子后育有一个儿子。我就是想咨询夫妻二人离婚。这样的话。法律上会如何判决房子呢
2025-04-06 14:21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无论是否写有“共同”字样,该房产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意味着该房产将被平均分配给两个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夫妻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经济支持,但这并不影响法院对房产份额的认定和分割。 最后,请务必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具体法律问题请向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