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途中发生意外被认定为其他员工过失致人死亡与工厂有关吗

2019-11-17 18:3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当事人应该要求单位出面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和做工伤认定。 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   没有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而如果没有为当事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经过鉴定当事人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2019-11-17 18:35: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034今日律师解答 44619

相关推荐
劳务人在甲方干活发生骨折了谁负责 1回答
北京市工伤康复申请表中工伤认定日期怎么写? 1回答
型事案件谅解书怎么写 1回答
取保候审当天没有去第二天去可以吗? 1回答
酒后自己骑车摔死事故案例 1回答
男女情侣在公共厕所发生性关系违法吗 1回答
你好起诉以后在撤诉起诉费给退回来吗 1回答
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 1回答
你好,我有问题需要提问一下 1回答
被执行人联系不上,能直接执行他的房产吗 1回答
我在担保公司存入的钱能否帮忙要回来? 1回答
朋友圈骂人有法律责任吗 1回答
支付宝转账给对方了还可以延时吗 1回答
民事判决书下来彩礼没给被强制 现在想再婚 对再婚有影响吗 都需要什么证件 1回答
彩神vi APP 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