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母亲把她的积蓄给我买了一套房,我一个人签的购房合同,约定房产证上写我一个人名字,房贷一直都是我一个人还,2016年9月交房,10月底领了结婚证,一直到现在都还是我在还,对象一分钱都没出过,所以我不想加名字,因为是对象父母家说要想结婚必须加名字,我想问如果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名字的话,对方也能占有产权吗?
2024-11-09 16:4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时,应当由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登记为您的姓名,并且享有对房产的所有权。 至于您提到的配偶是否可以占有房产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您与配偶之间的协议。如果您和配偶之间有明确的协议或共同财产分割条款,那么该房产可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配偶也可能拥有部分权益。但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那么该房产仍属于您个人所有,配偶无权占有。 因此,在没有明确协议的情况下,建议您和配偶就房产归属进行协商,以避免未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