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缴出资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欠巨债,公司已资不抵债,公司欠债后发起人都把股份转让给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让股份的人能逃避债务吗?
17天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首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即使发起人将股份转让给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仍需要承担有限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欺诈或者非法行为,如虚构或隐瞒事实以达到特定目的等,这可能导致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被冻结或扣押,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法定代表人已经通过其个人账户向债权人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且这部分付款被证明是合理的,那么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因为这种行为而被视为“善意第三人”,并且有可能不会被追偿剩余的债务。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并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任何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