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两个月还差三五天,没有签合同还被辞退,辞退的时候公司还让我签自动离职协议,因事发突然,协议签了名字和日期才发现是是自动离职协议,马上拒签了但是因为情绪问题并没有把名字划掉,甚至带走这张协议,现在我没有办法证明是公司开除我的,我应该怎么索要赔偿
2019-06-24 19:10未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