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店老是组织旅游活动属犯法吗:没有旅游经营者资质,多次组织去桂林以400元/人3日低价游,旅游过程中的第三天全天性是购物场地,请问这个手机店的行为合法吗?
2025-07-25 06:0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手机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旅游活动并提供导游服务,可能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如果旅游过程中存在强制消费、欺诈等行为,也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因此,建议您向相关部门举报该手机店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其停止相关活动并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保留证据和相关的合同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者帮助,可以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