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9年卖了一块集体土地,哪个时候是五千多块钱,我想要回以前的差价来可以吗?
回答数:652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在出售前已经取得了该土地的所有权,并且当时的价格符合法律规定,则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土地用途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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