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号我在泉州万达宜信借款公司借了2万元本金,合同金额是27000元左右。每个月还款是按等额本息还款的,一共还了5个月,共9000元左右。2017年3月到现在一直没还过,现在有个自称是宜信方委托的律师给我发的律师涵,现在要求我什么违约金啊,罚息跟没还完的本金跟利息说一共还得还49000多元,请问这个法院会怎么判,这明显高利贷吧,法院怎么会支持?
2天前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人民法院确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该标准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您与宜信公司的借款合同中,如果双方对利息有明确的约定,并且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则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或者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上限,则您可能无法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 在本案中,如果您认为宜信公司提出的违约金和罚息过高,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要求减少或免除这些费用。同时,您也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是否合法有效,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由于我是一个AI助手,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协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