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女方还没有离婚就有了我的孩子到医院健手册用了我和她的身份证和在医院办出生证明对她到时候去离婚有影响吗。
2025-02-27 09:08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剥夺对方的探望权。因此,如果您的妻子已经生育了您的孩子,并且您与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那么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与您的妻子一起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然而,如果您想要解除与您的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则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实现这一目的。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