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两年前和我那个嫂子离婚了,协议离婚的,住家房子给我嫂子,女儿十二岁有她抚养,儿子有我哥抚养,车和门面房属于我哥,门面房还有贷款没还清状态。 住家房是我哥一个人的名字,等下后面告诉你缘由……目前我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我那个嫂子离婚后,第一年不见人影,消失了,不带她女儿,过年的时候人回来了,现在对我侄女不管不问,十三岁,不送她上学,衣服,小饭桌她不管,都是我哥在管,平时也不烧给她吃,偶尔我嫂子自己吃饭,我侄女才能吃上饭,要么我侄女在外面买,钱也是,我哥给,要么她自己煮点稀饭,,还时常打她,小孩都能口诉这些事实,所以住家房也一直没有过户给我嫂子,现在我嫂子起诉我哥过户……我哥想请律师的
2025-02-24 07:40您的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事务,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如果双方已经签署过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明确指出了房产、子女抚养权以及财务分配等内容,则法院可能会根据协议来判决。 法院对于财产分割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地分割,但法律规定特殊情况下的例外情况除外。 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儿童抚养权的决定通常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机会、情感支持等方面。 财产转移与继承的相关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如遗产继承或债务偿还,可能会涉及到对房产的转移问题。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