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他娶了一个媳妇,当时彩礼七万多元,夫妻双方婚后育有一子,现年13岁,但是两人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期间,女方又前后将男方的五六万元以借或资助娘家弟弟的名义骗走,婚后第十年,女方受娘家人挑拨,无故离男方而去,又与外地一名男子结婚生子,我这朋友老实巴交,不善言辞,加之近几年因生活劳累,弯腰驼背,不胜重担。已苦觅跪求妻子回心转意,四年无果。男方现欲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对这一事实上共同生活了十年的妻子(没有结婚证)提起诉讼,让她承担部分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律师,这个事情有没有法律依据,该走怎样的司法程序?请您明示!
2020-11-09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