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是广东,老公是湖南,结婚在广东领证,双方同意离婚,但男方在东莞上班,可以在东莞办理离婚手续吗
2024-07-03 22: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离婚,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由于您和您丈夫的结婚登记是在广东,而您丈夫目前在东莞工作,如果东莞是他目前的经常居住地,那么您们可以选择在东莞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建议在办理前,先向东莞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