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今年三月份领的证,房子是买我二姨夫家的房子当的婚房,房子名也是我二姨夫名,房子装修都是在领证之前弄的,家具电器是领证之后买的包括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我想问如果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还没办婚礼,没有共同生活过
2025-01-01 02:3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与配偶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或建造了该房产,并且在购房合同上写明了“夫妻共有”字样,则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家具、电器等个人物品,这些物品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这些物品归各自所有,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财产分割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判决书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