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9日,我弟弟和朋友一起乘坐私家小汽车出门吃饭,车里算上司机共五人,路上司机超速行驶,路况不好,撞在了路边的树上,包括司机在内的四个人都受伤住院了,还有一个没受伤。司机和其中一个受伤较轻的已经出院了,还有两个人受伤很重,一个还在昏迷;另一个是我弟弟全身多处骨折,做手术目前需要至少六万块。发生交通事故前,同乘的人都劝司机开慢点儿,司机为了有暖气,超速行驶,司机没有喝酒。私家小汽车只有交强险,别的保险都没有。请问受伤患者的住院治疗费由谁支付?责任判定是怎样的?提议出门吃饭的人有没有责任?车不是营运车。
2021-01-21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