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因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可以归我吗?他有权利不告诉妻子的情况下,就抱走孩子吗?他这样是犯罪吗?
26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在女方怀孕期间和产后的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了以下原则。 女方享有优先抚养权;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谁拥有抚养权; 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利益、父母双方的情况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至于孩子是否归你所有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孩子与你共同生活,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没有共同生活,则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抚养权归属,并可能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 至于孩子被他人带走的问题,这涉及到非法剥夺儿童权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你发现孩子被非法带走,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同时,你也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以防止进一步的侵害行为。 总之,对于这种涉及家庭暴力和未成年人监护权的问题,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