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单元厨房下水主管道在二楼棚顶上走的,二楼是诊所,现在管道在二楼处堵了,物业想在二楼重新换管子,但是二楼诊所把管子都包在里面了,二楼让物业出钱给恢复原样或者我们业主出钱给她家恢复原样,已经三年了我们下水都不能用,我想问一下律师物业和我们应该给她家出钱恢复原样吗,还是诊所自己承担这笔费用
2021-01-12 19:15依据《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