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办理信用卡,婚前有车,去世后车过户给妻子,信用卡有不到一万欠款,妻子不还会怎么样?
1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共有。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取得的个人财产均应视为共同共有财产。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前购买了车辆,并且已经将该车辆过户给了您的妻子,那么这辆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关于信用卡欠款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未按时还款,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前就已办理了信用卡并使用,那么在他去世之后,即使他没有还清所有欠款,这些欠款也不应该由他的遗产来承担。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愿意继承信用卡债务,那么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共同承担。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但请注意,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都必须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