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聋哑人,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去可以吗?
2019-06-30 12:46您好,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必须到庭,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当向法庭提出书面意见,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属于此处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情况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实务中有以下几种情况,本人可以不到庭:一、最常见的就是在国外一方,如果因事不能回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属和律师,代为出庭。但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并说明具体意见。这种情况不仅一方可以不回国,双方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由他人代为诉讼离婚。但即便是双方协议离婚,也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不能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第二种情况是一方因为年龄大行动不便,或身体严重疾病等,确实不方便出庭的,可以经过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后,由他人代理出庭参加诉讼。最后一类,就是对方下落不明,或者拒不出庭,被法院公告送达后,依法缺席审理的。这缺席审理,通常只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财产问题,法院无法核实,所以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