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一位姓高的先生借了钱,并给姓高的先生写了欠条,但是姓高的先生欠了王先生的钱,并把我写的欠条给了姓王的先生,姓王的先生找我说,他办了债权转让,但是他口说无凭,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办了债权转让,也没有律师通知我,现在姓王的先生和姓高的先生同时找我要钱,我应该钱给姓王的先生还是给姓高的先生。
2025-12-23 17:03在您的情况下,您与高先生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由于高先生已经将欠条转交给王先生,并且王先生作为债权人已要求偿还债务,因此,您应首先按照欠条上的约定偿还欠款。如果您认为该债权转让行为无效或不合法,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争议。 此外,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欠条、转账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