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如果受周边吵唠违约退房退押金吗
2019-11-17 17:5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您的描述,房东提供了房屋,您也也已经入住,并支付了租金,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房东提供了房屋,您接收并且已经入住,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同时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从这方面来说,合同成立并且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您想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还房租押金相对比较困难。虽然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了法定解除合同的要件,也即该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从这些方面考虑,但比较困难。同时房子在路边比较吵,是租房的时候就可以预见到的,很难根据这一点解除合同。建议还是和房东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