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结婚20年,有一子,名下有两套房子,房产证都在男方名下,有一套房子当时买的时候和家人借的款付的首付,贷款20年,目前还有10年的没还,贷款一直是男方偿还,孩子念书费用一直是男方支付,有汽车一辆,请问离婚财产会怎么分割?可以把房子给孩子吗?买房子的借款是否由夫妻二人偿还?
24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和您的丈夫已经结婚20年,并且有一个儿子。您名下的两套房产都是婚后取得的,其中一套是婚前购买并以你们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另一套是在婚后购房时用家庭成员的借款进行首付款支付,并通过银行贷款购买。 关于孩子的教育费用,这是您作为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而非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在分割财产时,这笔教育费用不应被考虑在内。 至于房屋的产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当依法确定。由于房产证上都写的是男方的名字,所以房产属于男方所有。 对于购车债务的问题,如果债务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具体的还款责任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债务的金额、用途、还款能力等。 综上所述,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房产归男方所有,教育费用不参与财产分割,但购车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