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三张借条中有一张是本人所写,另外两张不是本人所写,在一审鉴定没有说出实情,误导鉴定人员鉴定出错,也造成法院判决有误,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现我该找哪里申冤
2024-11-03 09:3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由于借款合同的签订和款项的支付可能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其中一些人可能是借款人而非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合同中的条款或描述不清晰或者存在争议,可能导致责任难以确定。 在借贷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欺诈行为,如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事实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从而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或偿还。 如果在借款期间,债权人未能及时催收债务,也可能导致诉讼时效过期,使得债权人的权利丧失。 借款合同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即对债务人不利的规定,例如高利贷、违约金过高、解除权等。这些规定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借款合同无效。 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债权人协商解决,要求其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借款合同无效,并要求债务人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相关费用。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