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08年协议离婚的,当时儿子判给他爸,离婚后我一直没有再婚,从小学5年级开始到上大学,儿子都是我照顾,现在已工作,他爸现在在外一直乱混,借了好多债,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被起诉,信用卡上直系亲属联系电话写了儿子的电话,现在儿子被牵连进去,我想把儿子改判给我,跟他爸断绝父子关系,有这理由吗?我应该怎么做?希望律师指点迷津
2025-04-06 13:08尊敬的求助人,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请求法院改变子女抚养权。但是,要改变子女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子女与父亲之间的亲子关系已经破裂; 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子女的抚养更有利于其成长和教育。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一直在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并且孩子一直由您照顾长大,这可能成为您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具体如何操作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孩子的年龄、性格、健康状况等,以及您与前夫的具体情况。 如果您打算提起诉讼,请务必详细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银行流水、医院出具的病历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一定要确保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