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官您好,有一个婚姻问题困扰我两年多,大致情况是这样的,我跟前妻已离婚两年多,是协议离婚。我们有男女两个孩子,大孩子已大学毕业工作近一年,老二女孩上高三。我跟现在的妻子随我在外边生活,没在农村的老家。原先离婚时,协议上说的明白,县城里的房子归前妻,原先买房时说明白给大儿子结婚用,她不干只好过户给她,老大孩子上班,我们不在负担,老二上学我负担学费。农村老家的房子,是我们婚前财产,我父母的老房,有父亲名字的宅基地证。现在的问题是,我想回老家去住,想装修一下,前妻横加阻拦,不让我装修进住。我的问题是想问一下您们,法律上,她有权干扰我的装修吗?她还说,想在老家住。请问律师,我怎样解决这件事情呢?
2025-01-29 05:34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和抚养权等事项应当明确具体,并且应当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因此,协议中提到的大儿子结婚用的房子以及县城里的一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老人的房产和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前妻认为自己有权利使用这些财产,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证明其合法性和必要性。 最后,关于前妻的阻挠,你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对方的干涉行为。同时,你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