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在婚前70%比例首付了一套房子,婚后我自己还的贷款,没有任何婚前协议,现在的房产还未办证。婚后5年出现矛盾,目前已分居半个月。对方认为我出轨但没有证据。女方想要求我去办理房产证并加上她的名字才回来住一起。目前还有一个1岁男孩,我有稳定的工作,月薪1万左右,请问律师如果我同意加名字后,却被女方再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再分是按出资比例来,还是五五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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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产证上已经加上夫妻双方姓名的,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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