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个房产 问题 ,我爸20年前单位盖的单位房费子,住了几年后让买断房产 ,第一批人交了钱买断了 产权并发了房产的红本,当时我们没赶上第一波 ,应该过了一两年 ,让我们交了第二批的钱,但是给我们发的是却是绿本儿 ,校内承认全产权 ,我们拥有的是68%的产权 ,但是目前我想买断 想产权,如果拿到红本儿必须要交清剩余的31% ,算完合计乘16万元那样 ,请问律师 ,由于他单位没有及时把我们交付的钱交给房管局 ,后期产生了这么多的费用 ,单位是不是应该承担后期的这些费用呢 ,如果打官司起诉单位 我们胜诉的把握有多少
2021-01-19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