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7年从部队复员后在一个县级市的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工作,2008年因触犯法律判刑11年,于2014刑满释放(服刑期间正常发放工资)2015年初因身体不好向单位清假(正常领发工资资)在2019年3月底时,本人突发急病(心肌梗死)住院做手术(用了17万多块钱)当我出院办手续结算时,才知单位已在2018年底就停发了工资,医保,养老等一切福利,本人出院后去单位找了相关领导,单位领导说因上级相关单位追查我被判刑坐牢一事,要对我开除党籍,开除工级,直到2020年中旬,单位给我下了开除党籍,工级的文字文件。请问律师:本人工作单位没有通知我就停了我的工资,医保,导致我住院,手术费用无法报销,该这么办?谢
2020-12-20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