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原告先动手打人,掐着被告的脖子,把被告从椅子上直接掐着脖子,倒下地,然后原告跟被告在地上扭打一起,导致原告的头,不小心碰到旁边的石头,蹭破一点点皮,然后处于人道主义,被告第二天已带原告去医院检查,做了CT检查,检查结果没事,然而三天后,原告又要求去复查,被告也付了钱,检查结果没事,然后现在原告要去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费用, 现在原告主张的是被告先打的原告,但是监控清楚的拍到了,是原告先动的手! 现在原告那边有那个宿舍,打车的,买药的发票,跟录音,但是那些发票不是手撕的,就是手机支付,而且录音也只是录了一句,四个字(必须复查)
2020-12-11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