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曹妃甸买一个商品房贷款期间国家政策改变不能贷款,我想退款,开发商不给退款让我自己买或者全款,他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完成。我是2017年3月买的,我的合同上交房日期是2016.年5月31日我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吗?
2024-10-31 00:1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购房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然而,由于国家政策的变更,导致您无法继续贷款购买该房产,开发商提出的要求可能不合理或不可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与开发商协商。尝试直接与开发商沟通,表达您的困境和对合同的理解,并询问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如延期支付、延长付款期限等。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开发商拒绝了您的提议,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房地产专家或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开发商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比如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或违反合同约定,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包括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退款或其他赔偿。 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支持您的主张。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祝您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