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市牌照的车辆,我想注销已安装的武汉市内路桥ETC电子标签(不存在欠费),路桥中心不给注销,请问路桥中心这么做有法律依据吗?合法吗?
2025-03-19 19: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领取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机动车号牌。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该机动车号牌作废。 因此,您在没有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之前,是不能自行注销车牌的。如果您的ETC电子标签存在欠费的情况,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然后由银行或金融机构代为办理注销手续。 如果您已经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并且需要进行注销处理,建议尽快联系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注销手续。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