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离婚前有两个孩子,离婚后才发现自己怀孕,现在生了第三胎,算超生吗
2026-02-20 20:2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您提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在结婚之前已经生育过两个子女(即两个儿子或女儿),那么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再生育一个子女,也不属于超生行为。 如果您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有了第三个孩子的,且符合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通常不会被视为超生。具体是否属于超生还需要结合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来判断。 无论情况如何,建议您及时了解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以便准确评估您的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对上述信息有疑问,请向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