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2020-11-22 15:311、推断车辆种类 利用车辆痕迹推断车辆的种类,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根据车轴、车轮的数量分析、推断车辆种类。 (2)根据车轮的花纹类型、轨距、宽度和直径等推断车辆种类。 (3)根据有关的足迹或牲畜蹄迹、粪便与车轮痕迹的位置关系,分析推断是否为自行车、手推车或兽力车。 (4)根据车体形成的碰撞痕迹特征推断车辆种类。如形成痕迹的部位、形状和高低位置进行推断。 2、判断车辆的行驶方向 为研究案件情况或布置追缉、堵截逃跑的车辆,需要判断车辆的行驶方向。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车辆行驶时,由于气流作用,常使轮胎两侧的尘土、细砂形成扇状痕迹。扇面展开方向为车辆驶来方向,反之则为车辆驶去方向。 (2)被车轮辗压的树枝、麦杆、草棍等物体,其弯折两端指向车辆的前进方向。 (3)车辆行驶时滴落在地面的油滴、水点等液体物质,形状为惊叹号或星芒状的,其尖端指向车辆的前进方向。 (4)车辆行驶经过泥水路面时,引起泥水喷溅,其喷溅方向为车辆的前进方向。 (5)车辆经由水或泥的地方,驶入干燥的路面时会留下水印。水印随车辆行驶方向,由重到轻,轻的一方是车辆的前进方向。 (6)车辆刹车时形成的痕迹由轻到重,重的一方为车辆的前进方向。 (7)车辆轮胎面痕迹为人字形、八字形花纹时,花纹展开面指向车辆的前进方向。 (8)伴随着畜力车或手推(或拉)车痕迹出现的足迹或牲畜蹄迹,其行进的方向就是车辆前进的方向。 (9)车轮上粘附的泥、雪等物质,行驶时脱落在坚硬路面上,常呈锯齿状,其齿端指向车辆行驶的背离方向。 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程序 车辆痕迹鉴定是依据车辆的车身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及分离物痕迹所体现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确认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 (1) 车辆痕迹鉴定的步骤和方式,与工具、足迹及其它痕迹大致相同。首先判断种类特点是否一致,确认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进行比较检验。若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 (2)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油漆、其它附着物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查,确认这些车辆与物证的关系。 (3)车辆痕迹鉴定前,要了解嫌疑车辆在肇事或发案后,能否修理或更换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